在离婚官司里,要是有一方不出现在法庭,法院会依据不同情形来处理和做判决。
要是原告没到场,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会把这个案子当作原告自动撤诉。为啥呢?因为原告是主动到法院打官司的人,就有责任按时到法庭。要是没有合理的理由却不来,那就相当于自己不想打这场官司了。
要是被告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却没有合理理由就不来法庭,或者在庭审时没经过允许就中途离开,法院是可以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判决的。不过,法院做这种缺席判决的时候会特别小心。毕竟离婚案子涉及到人的身份关系,法院得弄清楚夫妻之间的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了。要是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感情破裂,像一方有重婚行为、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夫妻因为感情不好分开住满两年等情况,法院就可能会同意离婚;要是证据不够,法院可能就不会判离。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被告下落不明,原告起诉离婚,法院会通过公告的方式给被告送相关的法律文件。等公告时间到了,被告还是没出现参加诉讼,法院也会正常进行审理和判决。
遇到这种情况,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重视离婚诉讼,尽量亲自参加庭审。如果实在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要及时和法院沟通,说明理由,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