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不是固定的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如果无过错方是原告,要依据《民法典》提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时一起提出。
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不同意离婚且不基于相关规定提损害赔偿请求,离婚后可单独起诉;一审时被告没提,二审提的话,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若双方都同意二审一并审理,二审法院能一并裁判。
在婚姻登记机关办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规定提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会受理。不过若协议离婚时明确放弃该请求,法院则不支持。
一般情况下,办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大多不支持。但这一年不是绝对的时效界定,最终得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来判断。大家遇到这类问题,要多留意这些法律规定,以免错过主张权利的时机,有疑问也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