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里,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其诉讼权利受法律保护,有权参与一审程序。
一审程序不同阶段,被害人有多种权利。法庭调查阶段,被害人能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可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有权辨认物证,还能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法庭辩论阶段,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能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论。
判决宣告后,若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一审判决,收到判决书五日以内,有权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
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作为原告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还能全程参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
被害人在一审程序的广泛参与权利,能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若遇到问题,被害人要及时与律师沟通,按法律规定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