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追索是有时效限制的,不同情况时效不同。
要是一方不遵守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割的约定,另一方想让对方履行协议,诉讼时效是三年。这个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损害,以及知道是哪个义务人开始算。简单说,就是一方发现对方没按约定分割财产,得在三年之内通过打官司等法定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不然可能就没法胜诉了。
2、要是签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这些情况,当事人想变更或者撤销这个协议,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撤销的理由那天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这么规定是为了保证当事人签协议的时候是真心愿意的,如果有欺诈、胁迫情况,当事人得赶紧行动起来维护自己权益。
3、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占另一方财产这种行为,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从发现这种行为那天开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