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合同有几种情况。
一种是第三人与合同有利害关系。要是合同履行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能请求撤销合同。像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债权,第三人可按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因为《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三人可通过撤销合同维护自身权益。
另一种是第三人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若第三人对合同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等发生错误认识,导致行为后果与自己意思相悖且造成较大损失,就可请求撤销合同。
还有一种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欺诈第三人。若一方故意告知第三人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第三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第三人能撤销该合同。
最后,若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若第三人是受胁迫方,可依法撤销合同。遇到这些情况,第三人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