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不存在延长时间的情况。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有三十日的冷静期。在这期间,要是有一方反悔,能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要是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是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离婚协议在诉讼里能当证据用,它的效力和时间不受上述冷静期等限制。不过要留意诉讼时效。比如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想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