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欠账,离婚时债务怎么分割呢?这得看债务的性质。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就先由双方协商怎么清偿;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一般情况下,夫妻一起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要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实际操作时,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债务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债务具体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判决。另外,债权人找夫妻双方要共同债务时,双方都有还钱的义务。一方还完钱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讨自己多还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