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协议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带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如果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过了,双方得带上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给予登记,发离婚证。
设置离婚冷静期,主要是为了避免大家冲动离婚,让夫妻双方有更多时间好好考虑婚姻关系。不少人以为只要去民政局申请离婚,马上就能离成,其实不是这样,有冷静期在,得按规定流程走。所以大家决定离婚前,还是要慎重思考,别因为一时冲动就做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