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认可和保护。
夫妻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都算共同财产。这里面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还有其他劳务所得。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是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一起经营企业赚的钱,或者投资股票、基金得到的收益。
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同样属于共同财产。像夫妻一方或双方因为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拿到的经济利益,比如稿费、专利转让费。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说了只归一方,那就不算。也就是说,没有明确指定只给一个人的时候,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夫妻都有份。
还有个兜底条款,叫“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得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像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得到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拿到或者应该拿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不过,也有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搞清楚这些财产的归属,对处理婚姻里的财产问题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