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是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来确定房子贷款由谁承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夫妻能对婚姻期间和婚前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在约定房子贷款承担时,有几个要点得留意。第一,一定要用书面形式来约定。想象一下,如果只是口头说说,万一以后夫妻闹矛盾,对贷款由谁承担起了争执,却没有书面证据,那可就麻烦了,有理也说不清。第二,约定内容得清楚明白。要写清楚到底是哪一方负责还贷款,是以什么方式还,是每月固定金额,还是根据收入比例来还,还款期限是多久等。如果约定得模模糊糊,到时候还是会有纠纷。
不过要记住,这个约定只对夫妻两人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比如说银行这些债权人,如果他们不知道夫妻之间有这个约定,还是可以要求夫妻两人一起还钱。要是其中一方多还了超过约定份额的贷款,就可以按照约定找另一方要回多还的部分。
就像有对夫妻约定房子贷款由男方承担,可银行不知道这个约定,还是找夫妻两人一起还钱。男方还了超出约定的部分后,就可以依据约定让女方把多还的钱给自己。所以夫妻在做财产约定的时候,要把各种情况都考虑周全,保证约定既合法又合理,这样才能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