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离婚的时候,还在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会直接判给母亲抚养。这么规定是因为哺乳期的孩子在生理和情感上都很依赖母亲,母亲能给孩子提供更合适的照顾和成长条件。
不过,就算女方正在哺乳期且没有收入,也不意味着她就一定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在实际的司法判决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
要是女方有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孩子也可能会判给父亲。比如说女方患有一直治不好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合和她一起生活;又或者女方有能力抚养孩子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又要求孩子跟自己一起生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父母双方协商好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而且这样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好的影响,法院也是会支持的。
所以说,通常哺乳期的孩子会判给母亲,但也有特殊情况。最终怎么判,要结合实际状况,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