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案件没立案,又不想和解,该怎么办?
第一步,弄清楚不立案的原因。按法律,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得马上审查,要是觉得没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很轻不用担责,就会决定不立案。这时,你可以让他们出个不立案通知书,上面会写明为啥不立案。
要是你不服不立案的决定,在拿到通知书后,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注意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之后公安机关会在规定时间给出复议结果。
如果复议还是维持不立案,还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级公安机关会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
此外,有些案件可以直接去法院自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能直接起诉。
要是这是行政案件,你能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对案件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