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人以为夫妻自愿办理离婚就能马上拿到离婚证,其实不是这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要是自愿离婚,得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天里,要是有一方后悔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带着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的时候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协议书注销。
等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要拿着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才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法律这么规定,其实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为一时冲动就离了婚,给大家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如果真的决定要离婚,一定要了解这个流程,提前做好准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去办理,这样才能顺利拿到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