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赶在法院判决前离婚来躲债,这是行不通的。按照法律,要是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这些都算夫妻共同债务。就算离了婚,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都得一起还钱。
2、要是一方在婚姻里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里日常花销,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搞经营,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3、离婚的时候,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欠的债,得两人一起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归各的,两人可以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4、要是夫妻为了躲债,离婚的时候故意转移财产,债主可以走法律程序,比如请求法院撤销他们转移财产的行为,这样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想通过判决前离婚躲债,法律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