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没加女方名,离婚时咋分呢?这得分情况来看。
要是一方婚前就把房子全款买了,而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就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按照《民法典》,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资格分。
如果是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一起还贷,房子又登记在付首付那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商量咋处理。要是商量不出结果,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登记产权的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也归他,算他的个人债务。不过,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的钱还有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登记产权的一方得给另一方补偿。补偿多少要综合婚后还贷金额、房子增值情况等来确定。
还有一种情况,房子是双方婚前一起出钱买的,但只登记在一人名下。要是能拿出证据证明是共同出资,就按出钱比例来分。要是证明不了,那就得结合实际情况,看看是算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