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约定为孩子买房,通常是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个民事法律行为要有效,得满足三个条件: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要是离婚协议里约定为孩子买房是夫妻双方真实想法,两人也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又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
从法律性质来说,这种约定能看成是夫妻对孩子的赠与。一般情况下,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离婚协议和普通赠与合同不一样,它是综合各种因素的整体约定,里面对子女的赠与条款和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相互关联、互为前提。所以,赠与人不能随便撤销这个赠与。
不过,要是出现法定情形,像赠与人经济状况明显变差,严重影响到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那赠与人就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要是一方不按约定为孩子买房,另一方和孩子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