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期间被告转移财产,效力要分情况来看。
要是被告正常处分财产,像按市场价格做正常交易,或者合理用于生活开支,那这种转移行为一般是有效的,毕竟这属于正常的民事活动,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等原则。
但要是被告为了逃避以后可能要还的债,恶意转移财产,那这种行为就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债务人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拖延到期债权的还款时间,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债权人能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要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买别人的财产,又或者为别人的债务做担保,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债权,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这种情况,债权人同样能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要是债权人发现被告恶意转移财产,可以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债权人在起诉的时候,还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被告转移、隐藏财产,保证以后的判决能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