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同意离婚起诉,但却没到法庭,这种情况得分开看该如何处理。
如果男方是被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院一般会先给男方发传票通知。要是男方接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法庭,法院能在他缺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不过离婚案子涉及人的身份关系,法院处理起来通常会很慎重。要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男方没到法庭,法院可能因为没办法准确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彻底破裂了,就不会判离。但要是原告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男方存在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暴等法律规定的情况,哪怕男方没到法庭,法院也有可能判离。
2、如果男方是原告,他没去法庭的话,这案子就会按照撤诉处理。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后,是有按时到法庭的责任的。要是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或者未经法庭允许就中途离开,法院就会裁定按照撤诉处理。要是原告还想离婚,只能重新提起诉讼。
当事人无论碰上哪种情况,都得重视诉讼流程,积极参与庭审,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