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的情况里,当事人有机会获得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因为下面这些情况导致离婚,没有过错的那一方能要求损害赔偿,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要是在婚姻里,一方有上面说的这些法定过错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能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赔偿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就是因为过错方的行为让无过错方有了财产损失,比如说因为家庭暴力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是用来安慰无过错方精神上的痛苦。
但是,无过错方得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过错行为。证据可以是书面材料、物品、视听资料、证人说的话等。而且,损害赔偿请求要在离婚诉讼的时候一起提出来。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提损害赔偿请求,那可以在离婚后再起诉。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一审没提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来了,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会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再起诉。
法律建议:无过错方在平时要多留意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像拍照、录音、找证人等。一旦发现对方有法定过错行为,要尽快咨询律师,在合适的时间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