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妻子称钱已花光,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如果妻子能证明钱用于家庭正常生活开销,像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这一般会被认定为合理支出。在分割财产时,通常不会再对这部分款项处理。毕竟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正常消费是为维持家庭运转,属于合理消耗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妻子无法证明钱用于合理家庭开支,还可能存在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另一方可以收集证据维权。比如查询银行流水,看资金去向;收集购物凭证、消费记录,判断支出是否合理。
若查证妻子确实恶意转移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对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种行为,能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关键是审查款项用途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另一方要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