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个人财产增值部分的分配,要区分增值类型。
自然增值是由市场因素、通货膨胀等非人为管理、经营因素造成的财产价值增加。这种情况下,一般把它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像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因房地产市场行情上涨而增值,这增值部分就属于自然增值,归房产所有者个人。
主动增值是通过夫妻一方或双方的人力劳动、管理等行为产生的增值,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比如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企业,婚姻期间企业因夫妻一方或双方的经营管理盈利,盈利部分就属于主动增值,要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分配方式上,双方可先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