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签了离婚协议书,婚姻关系就结束了,其实不是这样。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没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不算离婚,婚姻关系仍然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得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还有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好的事项。
离婚登记有一套法定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三十天是冷静期。这期间,只要有一方反悔,就可以带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的机关,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双方没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申请。
只有走完这些程序,拿到离婚证,婚姻关系才会正式解除。所以,别以为签了协议就离了,一定要完成离婚登记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