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涉及卡债分配,关键得先弄清楚这笔卡债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夫妻两人一起签名借的债,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债,这些都算夫妻共同债务。
2、要是卡债是花在家庭日常生活上,像买家里用的东西、给孩子交学费这些,哪怕只有一方用信用卡消费,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共同债务得两人一起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管各的,那就先由两人商量怎么还;商量不拢的话,就由法院来判决。
3、要是卡债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又没办法证明这笔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那这笔卡债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得借钱的那一方自己还。
4、总体来说,夫妻离婚分卡债,得先确定债务的性质,然后再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债务怎么分,要是商量不好,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