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判两个小孩抚养权归属,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多因素判定。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不过,要是母方有不宜抚养的情况,像患严重疾病、有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想抚养,有这些情况的一方会被优先考虑:做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孩子跟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成长不利;没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孩子跟其生活有利,而对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等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
子女八周岁以上,法院会尊重其意愿。要是父母抚养条件差不多,都想让孩子跟自己,而孩子单独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老人有能力又愿意帮忙照顾,可作为优先考虑因素。
司法实践里,有可能判父母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但不是绝对的,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建议父母先协商抚养权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