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时,如果房子产权属于奶奶,一般来说,这个房子是不会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像房子这类不动产,它的产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只有经过依法登记才会产生效力;要是没登记,就不产生效力。既然这房子登记在奶奶名下,那奶奶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夫妻二人对这个房子没有所有权。
离婚的时候,夫妻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登记在别人名下的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所以夫妻二人不能对它进行分割。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夫妻双方对这房子出过资,而且有相关证据能证明,那他们可以和奶奶协商,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奶奶返还出资款。不过这和直接分割房屋产权是两码事。要是双方没办法协商解决,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