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但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因为以下这些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这里面也包含精神损害赔偿。这些情况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其他重大过错”是个兜底条款,得结合具体的案子来判断。就像一方有赌博、吸毒这些恶习,而且怎么劝都不改,给另一方带来了严重的精神伤害,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要是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得承担举证的责任。也就是说,得拿出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上面说的那些法定过错行为,而且这些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至于赔偿的数额,法院会综合考虑过错的程度、造成的后果、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要是不符合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所以,离婚时能不能拿到精神损失费,关键就看对方有没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以及证据是不是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