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分割得区分不同情况。要是一方在婚前就把房子全款买下来,而且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这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这房子不用拿出来分割,直接归产权登记的那个人。这主要是依据物权法定和婚前财产界定的规则来确定的。
要是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房产证登记在付首付的人名下,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商量怎么处理这房子。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产权登记的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也变成这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夫妻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还有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得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这样做也是为了公平考量夫妻对共同财产的贡献。
如果是婚前双方一起出钱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要是有证据能证明两人一起出钱是为了结婚后共同生活用的,那这房子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要是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就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分割时如果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约定的话,会综合考虑出资情况、婚姻持续时间等。
还有婚前父母出钱买房的情况。如果房子登记在出资父母的子女名下,就相当于父母把房子只赠与自己子女,这房子是子女的个人财产。要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就认为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