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聊天记录是能当作证据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电子数据是法定的证据类型,而聊天记录就属于电子数据。
但要让聊天记录有证明效力,得满足一些条件。先说真实性,得能证明聊天记录是真实存在且没被改过的。可以用聊天软件的原始载体,像手机、电脑等来展示,必要的时候还能去做个公证。
还有,聊天记录得和离婚案件有关联。比如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像聊天记录里一方明确说对婚姻失望,或者有出轨等过错行为的表述,就和离婚案件相关。
另外,获取聊天记录的方式必须合法,不能用非法手段,像非法侵入别人设备去获取聊天记录。
在实际的司法案件里,法院会审查判断聊天记录。要是聊天记录符合上面说的这些条件,法院就能把它当作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离婚纠纷中起到证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