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你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不同意见,能通过申请复核来表达诉求。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要是你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要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送达那天起三天内,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要是超过这个时间再申请,就不会受理了,而且会书面通知你。
复核申请得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并且同一事故只能申请一次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会在三十天内对一些内容进行审查,然后给出复核结论。审查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清不清楚、证据充不充分、适用法律对不对、责任划分公不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合不合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符不符合规定。
复核一般是书面审查,但要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觉得有必要,会召集各方当事人,听听大家的意见。要是复核后发现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就会作出复核结论,让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