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救济有三种情况,计算方式不同。
先说经济补偿。要是夫妻中有一方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离婚时就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补偿数额得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定,像婚姻关系存续了多久、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另一方从中受益情况,还有双方的经济状况等。
再看经济帮助。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要给予适当帮助。帮助方式多样,可以提供住房,也能给予金钱。具体的金额和期限,要依据一方的困难程度、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来确定。比如一方患重大疾病且没经济来源,另一方得结合自身经济实力,给一定数额的金钱帮助,直到其恢复一定生活能力。
最后是离婚损害赔偿。这种情况适用于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赔偿数额要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例如过错方长期与他人同居,给无过错方精神造成极大伤害,法院会综合这些因素酌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