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呢?首先,双方可以自己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那哪些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呢?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大多属于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不过,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说了只归一方,或者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这些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在实际处理中,对于房屋这类重要财产,如果一方婚前付了首付,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两人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通常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是这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另外,要是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种情况,还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