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有相关规则,和具体人员没直接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要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里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这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就按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没约定的话,就适用法定管辖规则。被告住所地指被告户籍所在地,若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关于合同履行地,双方约定了履行地点的,约定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借款纠纷中,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出借人是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能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管辖法院确定后,参与案件人员主要有法官、书记员、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等。法官负责审理和裁判案件。书记员负责记录庭审过程。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活动。遇到借款纠纷,要先按上述规则确定管辖法院,然后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