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的补偿条款受民事诉讼时效约束。通常,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是谁时开始算。
要是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里的补偿义务,另一方得在诉讼时效内维权。举个例子,离婚协议规定一方要在离婚登记后一段时间内支付补偿款,到期却没给,另一方从知道对方没履行时起,有三年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存在中止和中断的情况。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要是因为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没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就会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后,再过六个月,诉讼时效期满。而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时,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时效。
另外,要是从权利受损那天起超过了二十年,法院一般就不保护了。不过特殊情况,法院会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是否延长。所以,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补偿条款时,一定要及时主张权利,不然超过时效就可能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