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老家能不能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这些事儿都商量好了,那就可以回老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现在有离婚冷静期制度。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可以拿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给登记并发离婚证。
要是双方在离婚相关事情上没达成一致,有争议,像子女抚养权归谁、财产怎么分割这些有不同意见,就不能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了,得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所以说,如果双方自愿离婚,还把相关事宜协商好了,又遵守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就可以回老家去民政局办离婚;要是有争议,那就只能通过诉讼来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