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登记为父母名字,儿子离婚时,该房产一般不参与儿子儿媳的财产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产证登记为父母名字,说明房产所有权归父母,并非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
但存在特殊情况。要是儿子儿媳在婚姻期间对该房产有出资,像参与房屋装修、偿还贷款等,他们可主张就出资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要求父母给予补偿。不过这不属于离婚财产分割,而是儿子儿媳与父母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若有证据证明父母和儿子儿媳之间有关于该房产的约定,例如约定房产赠与儿子儿媳双方,且办理了相关手续,那么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能进行分割。但要是没有明确约定,仅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儿子离婚时儿媳通常无权要求分割。
建议在涉及房产出资等情况时,保留好相关出资凭证,以便维护自身权益。若对房产分割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