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突然拿出赠与协议,这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呢?可以从下面几点来判断。
一是协议主体得合适。签协议的双方都得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明白协议内容,也能承担法律后果。要是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超出其能力范围签的协议,可能就无效。
二是意思表示要真实。要是签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这些情况,让一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想法签了协议,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协议。
三是协议内容不能违法违规,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要是赠与的财产是非法所得,或者协议是为了逃避法定义务,那协议就会被认定无效。
另外,赠与的财产不同,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如果是房产这类不动产,得办理过户登记,物权才会转移;动产一般交付时所有权就转移了。要是只签了协议,没完成交付或者登记,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总之,离婚时赠与协议是否有效,要综合上面这些因素判断。遇到这种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协议效力,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