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里,要是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同意了,那肯定会通知被告人。不管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中都有上诉人撤诉这种事儿发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后,得赶紧把裁定书送到各个参与诉讼的人手里,被告人就是重要的诉讼参与方,自然会收到法院关于准许撤诉的通知。
这通知被告人可不是小事儿,这是保障他诉讼知情权的重要体现。被告人从开始打官司起,就有权利知道案子的进展和最终结果。要是不告诉他撤诉这事儿,他就没法准确判断自己有啥权利和义务,这也不符合打官司讲程序正当的要求。比如说,在一个民事合同纠纷的二审里,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了,要是不通知被告人,被告人可能还在为二审做准备,白白浪费精力和时间。
另外,给被告人送达撤诉裁定,也是让他知道二审程序结束、一审判决生效的法定方式。这样一来,被告人就能在清楚的法律状态下安排后面的事儿。要是涉及赔偿问题,他就可以按照一审判决去要求对方执行。所以,二审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后,通知被告人是必须要做的。法律建议就是,被告人要留意法院的通知信息,及时了解案件动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