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一般原告起诉时得给法院提供被告能接收传票的送达地址。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原告有责任提供被告准确的身份信息和送达地址,这是开启诉讼程序必不可少的条件。之后,法院就会按照原告给的地址,把传票等法律文件送给被告。
但有时候,就算原告提供了地址,也可能出现法律文件送不到被告手里的情况。比如地址不准确,或者被告换了地址却没及时说。要是邮寄送达时,邮件回执上写着查无此人、迁移新址不明这些原因被退回,这种情况就会被当作已经送达。
要是原告实在没法提供被告准确地址,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法院可能会让原告补充相关材料,如果补充后还是确定不了地址,那法院可能就会裁定驳回起诉。当然,法院自己也有权去调查核实地址,像是通过公安部门查被告的户籍地址,以此来确定该把法律文件送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