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里,出轨常被当作判断哪方是过错方的参考,但这可不是绝对的标准。依据《民法典》,要是因为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没犯错的那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咱们先说说重婚和与他人同居。重婚就是已经有了配偶,还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呢,指的是持续又稳定地一起生活。要是只是偶尔出个轨,没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严重程度,在司法实践里,想把这种情况认定成重大过错,可就有点难了。
不过呢,在离婚打官司的时候,要是一方能拿出另一方出轨的有力证据,像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说的话这些,法院在分割财产、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可能会多照顾没犯错的一方。但最终怎么判,还得把整个案子的情况都综合起来看。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要是发现对方有出轨的迹象,平时就要多留意收集证据。但也别为了收集证据就去干违法的事儿,比如偷偷安装摄像头侵犯别人隐私。另外,就算有出轨证据,也别觉得一定能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上占尽优势,还是要做好心理准备,尊重法院的判决。总之,出轨对离婚判定有影响,但得看是不是符合法定的重大过错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