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分割夫妻财产,要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若夫妻双方书面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离婚时按约定处理。
房产分割在实践中较复杂。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登记一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