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女方有几类赔偿是可以依法去争取的。
第一类是离婚损害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男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女方作为没犯错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就是因为男方的过错行为让女方在财产上有损失,像家里东西被损坏、看病花的钱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女方精神上受到的痛苦进行补偿。
第二类是经济补偿。要是夫妻用书面形式约定了婚姻期间各自财产归自己,而女方在照顾孩子、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方面付出更多,离婚时女方就有权让男方给予补偿。补偿的具体办法双方可以先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另外,如果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有能力的男方要给予适当帮助。帮助的具体办法也是先由双方商量,商量不好就由法院判。
法律建议:女方在遇到上述情况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遭遇家暴,要及时报警、去医院验伤,保留好相关记录;对于付出较多义务的情况,也可以收集一些日常的生活记录等。这样在争取赔偿和补偿时,才能更有底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