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两人都愿意离婚,过了离婚冷静期一般能办成离婚,但得符合一些条件。
《民法典》规定,夫妻要是都想离婚,得签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处收到离婚申请,给当事人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30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能拿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处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处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登记申请和相关材料存起来。
2、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得带上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申请领离婚证。要是没一起去申请领离婚证,就相当于撤回离婚申请了。所以,只要双方在冷静期没撤回申请,而且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一起去婚姻登记处申请领离婚证,就能把离婚登记办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