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时女方承诺还钱,能不能把钱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这笔钱属于借款,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找贷款人借钱,到时候得把钱还上还可能要付利息的协议。要是有借条、转账记录或者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这事儿是真的,而且女方答应还钱,这就相当于她承认了这笔债务。这种情况下,咱可以先跟女方好好协商,让她还钱。要是协商不下来,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咱们提供的证据来做判决。
但要是这笔钱是恋爱期间送出去的礼物,一般来说,东西送出去了就不能再要回来了。不过有一种情况例外,要是这个礼物是有条件的,比如说为了结婚送的大笔钱财,现在分手了,这个条件没达成,送东西的人就可以要求把东西或者钱拿回来。
要是打算走法律途径解决这个事儿,有两点特别重要。一是得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这些,能证明这笔钱到底是啥性质,金额是多少。二是得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也知道是谁侵害你的时候开始算。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到时候可能就没办法通过法律赢下官司了。所以大家遇到这种事儿,要及时处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