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中,要是一方既不知情又不认可这笔债务,那得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它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构成夫妻共同债务,要么是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名、一方事后追认等,体现了共同的意思表示;要么是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
要是债权人觉得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他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要是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要是不知情的一方不认可这笔债务,可以收集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自己没有作出共同负债的意思表示。比如说,拿出家庭收支记录、消费凭证,证明家里根本没有这笔支出的需求;要是债务用于投资,就证明自己没参与投资决策,也没从中得到好处。
要是夫妻双方对这笔债务的性质有争议,可以先试着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下来,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来判断和裁决。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