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过去20年的案子能不能追究,得看具体情况,这主要和追诉时效有关。追诉时效就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过了一定时间就不再追诉了。比如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过了五年就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是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过了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过了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死刑的,过了二十年不再追诉。不过要是二十年之后觉得必须追诉,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要是这个案子法定最高刑不满20年,过去20年里又没有出现时效中断、延长的情况,一般就不能再追究了。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还有,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该立案却不立案,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所以,过去20年的案子,如果符合上面说的法定特殊情形,还是可以追究的;要是没有特殊情形,法定最高刑又不足20年,一般就不能追究;要是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死刑,过了20年觉得必须追诉,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也能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