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赔偿得区分不同情况。先说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名借的债,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的债,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债,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两人要一起还钱。也就是说,债主可以找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全部的钱,一方还完后,可以向另一方要对方该承担的那部分。一般情况下,两人各承担一半,但要是有特殊约定或者根据实际情况,这个比例也能调整。
再说说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俩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基于两人共同的意思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得由借钱的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去还,他/她的配偶不用帮忙还钱。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还。要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那就由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综合考虑这笔债是用来干啥的、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债务怎么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