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涉及两套有房贷的房产分配,得按照具体情形来处理。要是这两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分配办法。比如,两人可以约定一套房子归其中一方,另一套归另一方;也能把房子折算成现金,再进行分割。要是商量不出结果,就只能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法院一般会看看双方对房子的投入,像买房时谁出的钱更多、谁还贷款的比例更大等。要是一方买房时出钱多、还房贷也多,那可能会多分一些房产。
2、要是有套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买的,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那这套房子大概率会归登记名字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就成了登记名字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夫妻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以及房子相应增值的部分,登记名字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3、关于房贷,如果房子分给了一方,那剩下的房贷通常也由这个人接着还。要是房产分割后还有共同债务没还清,夫妻双方都得一起还钱。不过,他们可以内部约定各自要承担的份额。
4、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判决时还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没有过错的一方。要是有一方偷偷藏起、转移、卖掉、损坏或者肆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分财产的时候就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