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起诉时变更法人,债务通常由公司承担,而非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需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其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主体。
不管公司在被起诉期间是否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债务责任不会因法定代表人更替而转移。债权人起诉的是公司,要求承担债务的主体也是公司,并非法定代表人。
不过,若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属于特殊情况,与法定代表人变更无直接关联,而是因其不当行为导致。
对于债权人而言,应明确起诉对象是公司,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公司清偿债务。对于公司来说,要依法经营,法定代表人不能滥用权力损害债权人利益。总之,公司被起诉后变更法人,债务一般还是由公司负责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