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没就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分三种情况处理。
情况一,诉讼中庭审结束但判决书未出,双方还没达成协议,这时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法院会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公正裁决。像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子女抚养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共同财产会合理分割。
情况二,判决书已作出,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觉得没达成自己期望协议,可在法定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诉要提交上诉状,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上一级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原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或法律适用错误,会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原判决基本事实不清,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
情况三,判决已生效,一般不能上诉,但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原判决严重程序违法等,可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