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是两码事。要是前妻在财产分割完后反悔,提出支付抚养费的要求,得看具体情况来处理。
要是离婚协议里已经明确写好了抚养费的事儿,而且这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内容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那双方就得按照协议来办。要是前妻反悔想变更抚养费,得有合理的理由才行。比如,原来定的抚养费不够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孩子因为生病、上学等实际需要,花费已经超过了原来定的数额。要是有这些合理情况,前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还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然后做出判决。
要是离婚协议里没约定抚养费,前妻就有权以孩子的名义去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法院一般会根据前面说的那些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要是前妻只是因为财产分割的事儿反悔,就要求支付抚养费,又没有合理的变更理由,那支付方可以拒绝这种不合理的要求。要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就可以走诉讼途径,让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裁决。